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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去年4月1日中国开始实行《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没想到成为一场旷日持久的贸易纠纷。按照国际惯例,汽车产品增值率达到62.5%以上视为“国产化”产品,享受关税优惠。而我国却具体化为“等于或超过整车价格60%的零部件征收整车关税”。15%的利润空间就是问题所在,于是被欧美、日本等国发难。尽管双边会谈仍然在进行,但和谈空间不大,即便这场申诉最后裁决我国败诉,我国仍将继续采取其他措施阻止这种没有多大附加值的CKD组装生产模式。而最直接的方式将是,在审批合资项目方面进行多层意义的把关。看来我国政府是下定决心整治汽车业这种低效合资模式,制止大量税收流失,同时加强汽车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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