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至少说明,无论事故处理背后是否有其他影响因素,在涉及类似政府部门和公众舆论的沟通互动方面,当地有关部门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更别说形成一整套可操作预案。而政府部门和网络舆论的关系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新课题,值得好好研究和探索。网络舆论体现了一部分公众的民意,谁能够从中获得公众认可,便将有利于政府工作的开展,塑造自身良好的公众形象。
遗憾的是,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或扭曲了。有的地方固然重视网络舆论,但着重研究的却是怎么样去对付那些“网上愤青”。当然,这样做只会距离公众诉求越来越远,而且更加损害政府形象。话说回来,在公共形象危机中赢得公众舆论的认可,其实也不难。具体到这起飙车事故,公正处理就是最好的危机公关。倘若当地有关部门一开始就重视公众的意愿,或者作出像市长、市公安局负责人那样的表态,事态甚至未必会发展到后来这个样子。
超过九成的网友认为肇事者最终会得到“不合理的轻判”。事实上根据现有法律也的确很难有重判。民众的热情,也将在不久的将来轻易投入到另一场“群体性事件”的口诛笔伐之中。依然是经由官方之口,创造出新的网络名词。但逝者已逝。(本部分来自百度知道)
下面是来自部分网站的杭州飚车案报道
(一)
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处看风景?关于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毕业生的新闻,就因为他妈(不是脏话)是浙江政协委员,网上所有大网站关于此事的帖子都被一一删除了;晚上重播新闻已经删除了该事件的报道;报社也禁止了该新闻的报道。
社会就是这样的吗?!当我得知,晚上八点,三辆跑车在闹市街头狂飙,随意地将路人撞向天空的时候,我真想知道,这算不算一起“谋杀”?血淋淋的撞人场景,我们在电影里见过很多,比如无间道里,汽车疯狂地冲向刘嘉玲,将她碾压在血泊之中。这是一场谋杀;那昨天那辆发狂的三菱冲向人行道上毫无防备的浙大毕业生谭卓时,算不算杀人?!这只是超车的意外?!浙江台1818黄金眼有了“权威”交警部门的“初步”事故调查结果:只是一辆改装车以70迈速度,“合理”地越过双黄线后超车引发的意外事故。能把人撞起5米高,撞飞20多米的,竟然是70公里时速的车造成的,这智商,我代表全人类感谢你祖宗!昨晚所有站现场的人都能告诉你,那是什么速度。同德医院的护士从谭卓口袋里发现了当晚的一张《南京南京》的电影票,可怜的谭卓本是在去电影院的路上,却被人无故撞飞,脑浆横溢……讽刺的这全部换来的是一张通知单,机动车超速,扣三分。讽刺不?想骂人不?
一个生命换来了那个少爷的一段话:老子昨天本来不会输给你的,要不是撞了那个傻子,本来领先你一车位呢,靠,还要我老妈去摆平,害得老子驾照被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