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2月1日起,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包括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36座以上公交车等在内的16个车型投保交强险将获得“降费”,降费幅度从5%至39%不等,而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总责任限额也将正式从现行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
汕头目前拥有60多万辆机动车,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长,去年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946宗,轻微事故数量更多。自从实行交强险以来,一直因保费较高而保额较低备受争议。今年2月1日零时起新交强险将实施,这是2006年7月问世以来第一次“改版”,新交强险增加了有责赔偿额度,适当减少了无责赔偿额度,使总赔偿限额提高至12.2万元,同时也相应调低了保费。由于与车主利益息息相关,新交强险“提保额降保费”条例一经公布,就引起了极大关注。
保费下降保额上调
据了解,“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总责任限额将正式从现行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同时,基础费率调整遵循的原则是调低不调高,最大限度减轻车主负担,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9.5%,下调后的保费为950元;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36座以上公交车下调26%;20至36座出租租赁车下调31%;20座以上企业非营业客车下调20%;特种车三个车型分别下调39%、18%、30%。
此外,按照费率浮动办法,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机动车也将按年享受费率优惠,根据2007年交强险事故发生率,考虑每年新车增长量,预计2008年交强险总体费率下浮幅度将达到8%至10%。以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为例,此次下调后的基础费率为950元,如果投保人的行车安全记录良好,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最终只需要支出665元。
医疗赔偿额提至1万元
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理赔部主任陈爱丽介绍,从去年的实施情况看,交强险的实施确实使得事故中的伤者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治,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尽管有些车辆肇事逃逸、或者找不到肇事者,保险公司都依据法规及时对事故受害人进行医疗垫付和相关赔偿,确实起到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但在实际操作中,“旧版”交强险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在实际理赔中,只要伤者达到了9级伤残,基本上就已经用完5万元的赔偿,更不要说发生死亡或者其他严重的伤亡事故。同时,按照“旧版”的修车的最高限度是2000元,如果一辆凯美瑞的车发生事故,2000元的车损可能只够换一个车头灯,所以“旧版”的交强险确实显得有些保额较低了。此次对保额进行提高,从我市目前的实施情况看,约70%涉及医疗费用的案件和涉及物损的案件均可在目前的赔偿限额内获得完全的赔偿,同时80%涉及死亡伤残的赔偿也将在11万的限额内得到完全赔偿,基本满足了大多数情况下的保障需要。
无责赔付最高额降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