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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两年多的汽车召回制度,在我国正走向成熟。日前,来自国家质监总局的消息称,去年22家厂商实施36次召回,累计召回达28万辆。汽车生产厂家不再忌谈召回,也很少利用召回机会作秀炒作。虽然有个别厂家仍在召回问题上采取回避态度,但多数企业已经将召回作为对消费者负责和表现企业诚信度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召回制度为车主利益保驾护航的作用已经非常明显。
一年召回车逾28万辆
据统计,2006年全年共有22家厂商实施了36次召回行动,平均每月3次,召回车辆累计超过28万辆。仅去年10月、11月份,就有6家汽车企业进行召回,召回汽车数量超过18万辆。去年10月,长安福特和北京现代实施了国内迄今为止召回问题车辆数量最多的行动。
在召回车型方面,去年有超过35款车型被召回,总数相比2005年呈上升趋势。召回涉及的汽车产品等级越来越高、所涉及的安全程度和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目前,召回汽车存在的缺陷涉及到底盘、发动机、方向盘等各个方面,全部企业都是根据质检总局的建议主动召回。
据了解,自2004年3月实施召回制度以来,全国共有31家国内外生产厂家进行了74次主动召回,召回车辆666304辆。去年召回次数就几乎占到一半。
厂家借此提高诚信度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还把全部载客车辆都纳入召回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召回范围。
随着召回制度走向成熟,汽车生产厂家也不再忌谈召回。不少厂家在向质监总局提出召回申请的同时,已经把解决方法同时提交。同时,前两年,不少厂家利用召回行动作秀甚至进行营销的行为几乎绝迹。厂家对召回制度抱以更加积极、负责的态度,经销商配合的热情也更加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