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逾期不交遭5‰滞纳金
昨日(9日),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稽征部门获悉,2008年度养路费已从12月1日就开始征收了,广大车主一定要按时缴纳费用,否则稽征机构除追缴本金外,将每日加征5‰的滞纳金,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而2007年交通规费未缴清的车主则需先缴清所欠费用才能办理08年的缴费手续。
征收标准和方式未变:08年养路费的征收标准、方式都没有变化。据介绍,养路费的征收标准与2007年一致,即:一类车(小车)105元/月·车;货车170元/月·吨;客车210元/月·吨;中型营运客车330元/月·吨;小型出租汽车 (含10人座以下的小型营运车)410元/月·车;二轮摩托车15元/月·车;三轮摩托车17元/月·车;拖拉机85元/月·吨。此外,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还需分别缴纳客附费和货附费,其征收标准均不作调整。
养路费实施奖惩并举:养路费的征收,我省将实施奖惩并举的办法。在奖励上,2008年仍将实行包缴合同优惠政策,多车单位和专业运输机构可以到县级稽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包缴合同”。稽征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运行情况以及效益情况给予优惠,最高可以享受25%的优惠;在惩罚上,滞纳金的征收比例由原来的每天1%调整为5‰,并且滞纳金的天数也调整为按欠缴首月的11日至计算当日的实际天数计算。
成都车主可到银行交费:据了解,我省交通稽征部门在成都市试点推行的银行代收代扣养路费业务已正式启动。成都车主只需在全市160多个中国银行网点开设一个账户并存入一定数额的钱款,银行就可以在征费期内自动代扣交通规费,车主还可以及时收到稽征部门的短信提示。同时,代扣规费的时间也可以由车主自主选择,可以选择1个月扣一次,也可以选择一个季度或半年或一年扣一次。通过银行代扣养路费,一定要记得索要“缴讫证”以作为缴费凭证。
车险续保别花冤枉钱
年底是购车高峰期,也是车主续保的高峰期,近日打进本报热线电话询问如何续保更省钱的车主非常多。
交强险可下浮10%:今年7月1日后,交强险实施浮动费率制。按照相关规定,行驶记录良好的车主可以享受交强险保费10%的下浮政策。所以,年底续保的车主千万注意了,如果你在一年的行车过程中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只需交945元。
车损险按实际价值投保:不少车主在续保时,都希望按照买车时的价格投保车损险,以为这样就能在车辆出现问题时得到足额赔偿。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根据“补偿性原则”,赔偿数额不能超过汽车的实际价值,即使你按照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也只能按照车辆实际价值获得赔偿。否则,车主不仅多交了保费,而且一旦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汽车全损,也无法获得与保额等值的赔付。
■小贴士
“五路一桥”年费收取标准
(一)摩托车:80元/年·辆;(二)一类车(8座以下轿车、吉普车、面包车、旅行车,1吨<含1吨>以下小货车):400元/年·辆;
(三)二类车(9座至30座客车,20卧以下卧铺车,1吨以上至3吨<含3吨>货车):600元/年·辆;
(四)三类车(31座至50座客车,21卧至30卧卧铺车,3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国际标准集装箱车):1000元/年·辆;
(五)四类车(51座以上客车,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31卧以上卧铺车):1200元/年·辆;
(六)五类车(15吨以上至25吨货车):1500元/年·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