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当工商联会长有什么感受吗?
尹明善:工商联会长又好当又不好当。说好当,是因为国家大的形势好,整个国家经济社会蓬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也进入高速发展期,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实践着改革,受益着改革,所以,绝大多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都有“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觉悟,都有感谢共产党、拥护共产党的决心。召开重大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组织他们到库区去扶贫,构建和谐社会,甚至到最贫困的地方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他们都能响应号召,所以重庆工商联的工作也做得有声有色。这是容易的一面。
难的一面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大多是第一代的创业者,弹指间就家大业大,总有那么点“占山为王”的味道,不少人多少有点狂,有一种没什么做不到的狂劲,甚至称之为“老子天下第一”也未尝不可。要把这一帮又有实力又有地位又有点狂傲的人团结在一起,跟他们讲道理,做起工作来也真不容易。
记者:有几件维权的事情做得很“漂亮”,民营企业对工商联也产生了更多的信赖,能否简单介绍一下这些事例?
尹明善:这些年来我们也做了一些成功的事情,比如说三耳火锅底料的问题,有关部门提出部分检验指标不合格,后来我们经过调查发现,这个指标并不在国家规定的标准指标之内,我们理解这不能算是企业的违法行为,通过我们的多次工作,三耳火锅保留下来了,企业得到了不断壮大,老板也积极参加工商联各种各样的活动,参加光彩事业也很积极。另一个比较成功的事例是开县俩父子“地条钢”问题,通过开县、市工商联以及中小企业局共同维权,使得这两父子从判15年改判为1年8个月。
记者:对于维权问题,有人还指责过尹会长,果真这样吗?
尹明善:有一段时期,常常听到我的一些朋友指责我:你明知他们犯了法犯了罪,为什么工商联还要站出来为他们说话,为他们辩护,求得他们的处理从宽!我说我们是在认认真真地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如果仅仅是维护,那只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去维护,如果说是“代表”,就是第一人称,要站出来,好像律师受委托、代表被告去进行辩护一样,如果能把三年改判成一年,把五年改判成三年,也说明我们尽到了“代表”的责任。所以,如果我们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权利受到侵犯,我们就要大胆地维护。
记者:为了干好更多的社会工作,您牺牲了自己许多的利益,付出了很多,觉得值得吗?
尹明善:现在我的年事甚高,企业也这么大,政务加商务,时间不够用,总之觉得肩上的担子很重。这么多年来,绝大多数情况下,可以说是放弃了一些个人的健康、个人的利益以及企业的利益,力争把工商联工作做得更好。
我是虚岁55岁才创办力帆企业的,转眼之间有了这么大的财富,的的确确是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我内心深处对党、对这个时代充满了无限的感激,一定要听党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