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则通知:因环保生产一致性出现问题,责令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有消息称,如果这次整改后仍不合格,不仅要撤销企业相关的车型目录,而且还要对已生产的不符合环保生产标准的产品作出相应的处罚。
问题如此严重,环保生产一致性究竟出现了哪些问题?8家企业如何解决?会不会对企业的生产造成影响?为此,记者对相关企业和部门进行了采访。
环保总局责令整改
今年上半年,国家环保总局对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企业有8家,分别为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如皋市柴油机厂、淄博汽车制造厂、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浙江新柴动力有限公司。
其中,昌河铃木的车辆抽样检查不合格;山东凯马汽车和如皋柴油机厂未按有关规定建立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淄博汽车制造厂、上汽通用五菱等5家企业的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不合格。
据了解,环保生产一致性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每道工艺、每个环节及各个生产要素,都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规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与控制。汽车企业的环保生产一致性,对整车排放、噪声指标都有明确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具体来说,就是在生产过程中依据的企业标准、图纸、质量控制文件、装配所使用的零件号、在市场上销售的车辆所装配的零部件以及相关的排放限制标准,必须和向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申报办备案的环保一致性计划书相同。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环保生产一致性体系的建立,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净化生产环境,防止企业“偷梁换柱”。
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解释道,今年上半年,昌河铃木在国家环保总局对环保生产一致性的突击检查中抽取的4辆样车当中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目前有关生产线正在积极整改,相关项目也有专人负责,企业的质量控制能够保证。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今年3月份,国家环保总局对上汽通用五菱突击检查,抽取车辆到襄樊检测中心检测,检测结果完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噪音法规。但是由于对政策理解和沟通得不够充分,在设备报批程序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目前正在整改和报批中。
厂家快速做出回应整改顺利
针对这次检查结果,如果被责令整改的企业限期内检查仍不合格,将会撤销型式核准公告中企业相关车型目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无法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进行罚款和没收销毁,由此看来,这次的环保生产一致性问题对8家企业来说确实十分严重。
环保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大多数企业能够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立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满足环保生产一致性的要求,但也有少数企业存在保证体系未建立或不完善等问题。“为加强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责令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
“目前,大部分企业都及时送回了整改的环保生产一致性报告,但根据要求还将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查,审查后不合格的,仍将撤销型式核准公告中企业相关车型目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控司该项目负责人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企业在接到国家环保总局的通知之后,及时做出回应,纷纷建立或更改了各自的环保生产一致性标准,积极对待环保生产一致性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划,目前整改进行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