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中汽车散件组装条例是豪车停产的外因
2006年5月24日 14:4 来源:全国交通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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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
(一)进口全散件(CKD)或半散件(SKD)组装汽车的;
(二)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认定范围内:
1.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
2.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系统)(含)以上装车的;
3.进口除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系统)(含)以上装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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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办法》 条例 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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