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提前报废最多可获国家补贴1.5万元
2006年5月19日 6:44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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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8日宣布,为鼓励老旧汽车报废、规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国家将向部分提前报废的老旧汽车提供补贴资金。对2006年报废车辆的补贴范围为:200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注册登记日期在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期间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 国家补贴的标准为:总质量在12000公斤以上(含12000公斤)的载货汽车、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公斤以上(含12000公斤)的半挂牵引车以及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30人以上(含30人)且车长9米以上(含9米)的载客汽车,每辆车补贴人民币4000元;2006年报废的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II标准的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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